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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9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9年东南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选拔志向远大、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高中毕业生。志向远大、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的理科考生;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排名位于年级前列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15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类)

具体专业(类)

招生计划

文科类

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

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

25

理科类

建筑类

建筑学

5

城乡规划

3

风景园林

2

工科试验班

(机械能源材料类)

机械工程

8

能源动力类

8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工科试验班

(土木交通类)

土木类

10

交通运输类

10

工科试验班

(自动化电气测控类)

自动化类

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

测控技术与仪器

8

电子信息类

信息工程

8

电子科学与技术

8

生物医学工程类

4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

软件工程

5

网络空间安全

5

人工智能

5

工科试验班(吴健雄班)

工科试验班(吴健雄班)

15

注:报名时,理科考生须将十九个专业进行志愿排序。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bm.chsi.com.cn/;报名时间:即时起至2019年4月22日24:00。

2、上传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高中期间历次期末和高考模考成绩单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

(6)中学校长签字和学校盖章的公示结果。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9年4月25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5月10日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9年5月20日至31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

4、测试:

(1)学科能力测试:理科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考生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测试时间为6月16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2)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分别以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相同者,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和物理成绩。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逻辑思辨、创新精神、语言表达等能力。测试时间为6月17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5、志愿确认与入选名单公示:测试成绩将于6月19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须于6月19日24时前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学校志愿进行最终确认,即表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一经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确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6月22日前,我校根据确认志愿情况确定并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测科目成绩与学校测试成绩组成的最终成绩择优录取。最终成绩由“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选测科目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计算形成。

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数原则:A+得50分,A得30分,其余不得分。

2、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最终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的录取。理科考生高考成绩位于全省位次前300名,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理科考生高考成绩位于全省位次前1000名,按前六专业志愿之一录取,不受招生计划限制,其他考生录取专业不受影响。

3、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江苏省普通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物理或历史(理科考生选测物理,文科考生选测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邮箱:ddjwjcc@pub.seu.edu.cn。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由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江苏省2019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19年4月12日-4月22日,综合评价录取报名。

2019年4月25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9年5月1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9年5月20日至31日,考生确认考试。

2019年6月16日,学科能力测试。

2019年6月17日,综合素质测试。

2019年6月19日,学校志愿确认。

2019年6月22日,公布入选名单并公示。

十、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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